近日,金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中,及时查纠了一批违法车辆,而有的机动车驾驶员在查纠的过程中,拒不配合,而且振振有辞,认为自己很有道理的样子,上演了一出出“冷笑话”。
4月25日下午,金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鱼山镇城乡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农用运输三轮车,车上带满了建筑材料,而且未悬挂车牌号。执勤民警当即把该车拦截并进行检查,该车司机李某似乎并不明白原因,依旧坐在车里,笑嘻嘻地对着执勤民警说:“警察同志,你看,你看,我就老实人一个,没有违规的地方啊。”当问及为何有车牌不挂时,该车司机李某笑嘻嘻地说:“车牌的,有!你看”说着时,李某从驾驶室的前车窗处拿起了,已经放置了许久的车牌。“警察同志,你看这就是我的车牌啊,牌子咱也挂了啊,就是地方放的地方不同罢了。我也知道,你们要求车牌挂在前面,可是我经常地走街串巷,收收棉花玉米什么的,车牌极易磕碰。而且现在偷车牌的不少。咱放在车里安全啊,还方便,警察同志,你看,咱下车吃个饭什么的,可以随时拿着,车牌也丢不了,多好!放在车子里不也一样嘛,这又不是看不见……”
见此情形,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通过讲法理,分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李某深刻地认识到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危害性。最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有很多农用三轮车司机,就是心存侥幸,看不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他们总是认为不挂或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监控抓不到他们,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好逃逸。殊不知,大家都不按规定悬挂安装号牌的话,到头来,伤害的还是自己!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整治,尤其对于农用运输三轮车的管理整治,在源头严管、路面严查的基础上,对发生严重违法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王乾)
王连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