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讯(记者 徐红 谢亮亮 姜振杰 通讯员 高爽 程丹丹)5月16日上午,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通过全国首批新"三级甲等医院"认定新闻发布会隆重举行。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徐丽主持会议 (徐弘 摄)
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其实施细则,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卫生部医管司与山东省卫生厅联合组成医院评审专家组,对济医附院进行现场评审。经山东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现场评审结论、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结果、社会评价结果以及2009年以来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对济医附院的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情况等进行认定审核,确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这标志着该院在医疗技术、综合服务、医院管理等方面均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健康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医疗资源的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这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医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建立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2008年以来,国家卫生部紧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探索建立医院评审评价新体系。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JCI、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审评价经验,制定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新一轮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标志着我国医院等级评审已跨入一个崭新阶段。新"三甲"的评审标准与以往的评审标准,在内容和结构上均有重大调整和提升,主题是"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评审标准为根本,以体现医院整体管理理念为原则,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为宗旨,促进医院明确自身定位,加强内涵建设,并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行业监管提供了依据。新"三甲"评审细则着重强调了三级综合医院侧重于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的诊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加强公立医院公益性、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保障患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促进三级综合医院支持和带动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协同发展,对推动医疗事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