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岳18日上午,孟姑集派出所民警帮助两名赶集的妇女找回了错拿的财物。
在上午10左右,孟姑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妇女赶集时手提袋被盗,内有27000存折、电动车钥匙和一部手机。孟姑集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找到报警人申姓妇女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原来申某上午来乡驻地赶集时到邮政储蓄银行取款500元后,把钱和一张27000元的存单手机、电动车钥匙一块放到到了一红色手提袋里。申某提着手提袋到了一服装店里去买衣服。在试完衣服时发现手提袋不见了,但是多了另外的一个红色手提袋。民警检查剩下的手提袋发现了一个钱包和手机,在钱包里有几百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和一部手机,民警怀疑是有人错拿了手提袋。后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遗留手提袋的主人岳某,经过询问证实了民警的推测,确实是因为手提袋的外型颜色相近拿错了,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清点了各自的物品,物归原主。双方当事人对民警的工作都很满意,道谢后离去。
孟姑集派出所 逯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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