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记者 李沙娜) 6日,记者从东营市教育局了解到,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计划已经出炉,东营市中心城区(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转学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东营市中心城区(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自定。
如果您是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入初中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如果您是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生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如果您所在片区的学校不具备接收能力,由该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目前东营市使用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是全省联网的信息管理平台,小学一年级建立学籍后,升入初中、高中时,将直接采用入小学时采集的信息,因此小学新生入学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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