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左)演示当时“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情景。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摄
22日下午,泗水的张某等5人为了向邹城的孙某索要6万元的欠款,把孙某骗至104国道邹城兴隆村附近。张某等人与孙某发生厮打,张某欲将孙某挟持。此时,路过此处的王涛上前解围,将张某等人打跑,将孙某解救。
22日下午5时许,正在邹城香城镇岳父家吃饭的孙某接到泗水县张某的电话。随后,孙某和张某等人一块另找地方吃饭。吃完饭后,因几句玩笑话,张某把孙某的衣服撕扯烂了。张某承诺要给孙某买一身新衣服,几个人从香城镇坐车前往邹城市区。
孙某乘坐张某的车辆走到峄山镇大庄附近时,孙某所乘车的后面又跟上来一辆车,其间,张某接了个电话。当走到104国道邹城兴隆村附近时,坐在副驾驶座的孙某突然将车钥匙拔下,并打开车门逃跑。此时,后边跟上来的轿车上下来三四个人,将孙某的手机及身上1500元钱抢走,并对孙某进行殴打。随后,张某等人欲将孙某塞进车内,拉往泗水。
“放开人!”就在此时,张某等人的身后响起一声吼声。吼声来自路人王涛。“我看了四五分钟,刚开始还以为是朋友之间酒后闹事,直到发现他们(张某等人)拽着他(孙某)往车里塞,我才大声制止他们。”23日中午,王涛告诉记者,在他喊出“放开人”之后,张某一伙中的一人还曾威胁他说:“欠钱的事,你别管!”
见大声制止没有任何效果,王涛一个箭步上前,赤手空拳将抬着孙某往车里塞的三人打倒在地。“我先将一个瘦子拽开,又向另外一人挥了一拳,”王涛说,他将三人打倒在地,孙某趁机逃脱。“他们总共5个人,另外两个人看着三个倒在地上,上车跑了。”
23日下午,记者从邹城市公安局府前派出所和香城派出所了解到,孙某和张某之前在泗水合伙做生意,孙某欠了张某6万元。为了让孙某还钱,张某将孙某的两辆厢式货车扣留。事发当日,张某赶到邹城香城镇,约集其哥哥张某某和其内弟等人,欲将孙某挟持至泗水。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案。
王涛曾被评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采访中,王涛的同事刘俊告诉记者,“他(王涛)是个热心肠的人,天生一副侠肝义胆,只要看见不平的事,就要管一管。”
记者了解到,王涛在2004年被评为兖州市、济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刘俊说,“当时《齐鲁晚报》还报道了他(王涛)的事迹,刊发在2004年7月7日的报纸上。”听着好友说起当年的事,王涛则笑笑说:“都这么多年了,还说那些干啥。”
据介绍,2004年7月5日9点左右,王涛骑摩托车载着妻子去单位上班,当行驶到兖州市城北“大禹”雕像附近时,看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突然抢了一名女士的手提包就跑。王涛驾驶摩托车追了上去。追出十多公里,路上有一个大水沟,歹徒骑车摔倒被甩到了路边,紧追不舍的王涛没来得及刹车,也被甩出去近50米。被甩出后王涛吃力地爬了起来,顾不得被摔伤的妻子,便去抓被甩到路旁的歹徒。歹徒拿出匕首恐吓王涛,王涛毫不惧色,三拳两下就把歹徒制服。随后赶来的派出所干警将歹徒带走,夫妻俩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