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中韩两国29日下午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楼联合签署《社会保险协定》,驻中韩国大使李揆亨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了签署仪式。
根据《协定》,两国今后的13年内将互免派遣劳动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缴费义务。双方还决定,5年内推行互相免除在对方国家被雇佣的劳动人员的义务养老金缴纳义务,并免除向对方国家派遣的公务员养老金保险和就业保险的缴纳,永久免除个体户养老保险的缴纳。
据上述报道,11月通过韩国国会批准后,该协定将在两国同时生效。
原报道引述大使馆有关人士的话说,《社会保险协定》将重点放在消除进驻对方国家的企业和劳动人员的双重负担上。协定签署后,在中国的韩国企业和劳动人员一年可以节省3000万韩元 (约合人民币16.3亿元),雇佣中国人的韩国企业一年可以节省1500亿韩元社会保险金。按照国际惯例,派遣劳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的义务缴纳免除期间为5年,但考虑到两国的派遣劳动员工多数为长期滞留人员,协定决定延长至13年。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等5大保险。(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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