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曲阜市委济宁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2012年11月8日)
今年以来,曲阜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曲阜市委、曲阜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发〔2012〕28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紧紧围绕“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村庄美化”的工作目标,大规模大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农村环境发生可喜变化,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曲阜市坚持以农村六大工程为总抓手,以转变农村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铁腕整治环境为突破,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通过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合力推动,以“三清”、“五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进;采取财政投入、曲阜市场运作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农村公路、村内街巷,所有村居全部实现“村村通”、“村内通”;深入实施城乡“大绿化”工程、“一池三改”工程,农村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初步建立起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了村庄的秀美整洁;创新开展“彬彬有礼”主题教育活动,乡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受到农村居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在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验收中,曲阜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曲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曲阜市委、曲阜市政府决定,对曲阜市予以通报表彰。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曲阜市委、曲阜市政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落后面貌、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增进农村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各县曲阜市区要学习曲阜市先进经验,切实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头等大事,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场硬仗,为彻底改变曲阜市农村面貌、创造人民幸福生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