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供暖时间“会商制度”在北京也实行,供暖前北京市政、气象部门联合进行供暖会商,不过北京“会商制度”中有关提前供暖标准的规定为:如果连续5天的平均气温低于5℃,可以在11月15日法定的供暖日期前,提前供暖,提前供暖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北京市财政承担。
济南市供热办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采取会商制度来决定供暖时间和制定量化标准来决定供暖时间各有优势。会商制度比较机动,而量化的标准则是死的,在天气预报准确的情况下效果明显,如果天气预报不是很准确,劣势就显出来了。
“看天供暖”细化起来挺麻烦济南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济南市供热的相关文件都没有对“看天供暖”进行细化,如果要修改济南市供热的相关文件,三个层次的文件都要修改,程序比较多。
第一个层次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二个层次是供热相关的政府规章,第三个层次是行业部门的一些意见,如济南市供热办每年在正式供暖前对于供热企业的要求等。
这位负责人说,济南这三个层次的文件都没有对“看天供暖”进行细化,如果要细化,需要修改相关法规,尤其是修改《济南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条例》,需要济南市人大的批准。
记者了解到,如果进行“看天供暖”,自管站也会面临不小的经济压力。根据省城现行政策,自管换热站产权归热用户所有,由热用户负责管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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