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镇着力围绕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真正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预期目标。
内容有了新增加。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由原来侧重于财务公开逐步拓展到党务、村务、财务“三位一体”的公开。将土地征用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廉政公示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畴,使村级各项工作更加透明,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程序有了新规范。变过去由村委会决定公开内容为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村务监督领导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及报镇民政科、经管站,审核、完善后公开。
时间有了新规定。坚持每月5号前必须公开。根据村务公开内容,做到一般事务季度公开,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年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全程公开,群众点题予以随时公开和解答。
监督有了新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村务监督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机制,通过开通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切实加强了对村干部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尚卓莹)
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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