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部门8名县处级干部被问责,这在一个地级市以前从未有过。”孙志勇说,但我们始终认为,领导干部不作为或乱作为就应被问责。比如国土资源管理局对许多违法占地没有及时发明,对发明的违法占地行动,没有采用有效措施进行禁止;作为计划局,对已经计划审批的建设项目跟踪管理不力,对发明的没有依法进行查处,未能及时向上报告;城市行政管理局对自身的队伍管理不严格,廉政建设义务制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呈现,相干领导人负有不可推辞的义务。
除此之外,聊城市下一步还将就违章建筑问题履行逐级问责,由区政府、市直部门对乡镇、街办、区直部门实行问责。
问责不仅限于重大事故
“这次问责,向全市干部转达了一个信号,不作为、不负义务,就会被追究。经过一场问责‘风暴’,大家不敢懈怠了。”聊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博接收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包心鉴认为,聊城市一次对8名县处级干部进行问责,是严正干部纪律的一次重要举动。今后对于此类以权谋私、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导干部,应当随时问责。
包心鉴认为,问责制度不能仅限于重大事故,应当着眼于公共事务管理、城市建设、国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等日常工作,要把问责制度“常态化”,使之真正成为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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