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意想不到的困难出现了,由于被害女子的亲属和朋友都在贵州和江苏,侦查人员在与他们电话沟通时很不顺利,一是语言不通,二是对方误把警方当成骗子,故拒绝配合。但侦查人员并不气馁,采取多种方式表明身份,并不厌其烦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用破案心切的诚心化解了被害女子亲友的误解。11月25日下午,被害女子一位朋友向侦查人员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被害女子在11月24日上午7时许曾给他打过电话,说她今年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浙江籍男子,39岁,刚从监狱判刑出来,叫什么名字不清楚。她介绍该男子来烟台做买卖结果被别人骗了二万元。为此该男子怀恨在心,曾多次找她索要,23日还把她打了,并威胁说不给钱就杀了她。
获此重要线索后,侦查人员便再次对被害女子两部手机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其中一部浙江丽水的电话,在案发前曾多次联系过被害女子。通过进一步调查,打电话的叫应某,39岁,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2006年因纵火报复他人被判刑三年,与被害女子朋友提供的情况比较接近。分局警综平台也显示,该于 11月23日22时许入住案发现场东侧的某旅馆。侦查人员立即对该旅馆进行调查,发现应某案发前一晚入住后外出一夜未归,24日上午10时退房,不知去向。
种种迹象表明,此人作案的嫌疑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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