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县工商局运输所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某正在汶上县苑庄镇一偏僻厂房处摆放销售“小岛”牌电动车。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当即被依法查处。
据悉,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市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及进货发票等经营证明。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车实际上是从“天津金温商城”购进的,共计购进10辆,总货值7000元,同时,当事人又从市场上购进了“小岛”牌电动车的标志贴,粘贴在其购进的10辆电动车上,冒充“小岛”电动车对外销售。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该批电动车进行了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