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一个月来,本报就接到10余宗类似投诉。市民反映,在历城区桑园路早市、高新区工业南路夜市、天桥区联四路夜市等地均有“假城管”收费。
本该消失的摊位费为何不退场?有观点指出,马路市场屡禁不止,历史原因固然要考虑,但更大的原因在于收费不止。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说,向占道经营者收取摊位费,会让占道经营者自认为马路市场“合法”了。其实按照规定,济南市严禁占道经营,任何收费都是不合法的。
经调查,“马路市场”一般由居委会、物业管理,收取“摊位费”的名目有管理费或卫生费。问及摊位收费情况,受访者多以“不清楚”、“不便说”拒绝。至于摊位费去向更是处于监管空白。
官方说法
不允许变相收摊位费
屡受取缔打击的马路市场,为什么能死灰复燃进而生机勃勃?谁在支撑着马路市场的繁荣?
读者陈先生致电称,靠摆地摊发展经济曾经时髦过,但早就过时了,“马路市场”的弊端显而易见,某些人收钱允许摆摊,分明是渔利的行为。
读者王先生认为,打击“摊位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一要健全法规,二要执法必严。
经查,2004年,济南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曾联合下文,要求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城管部门可依法查处;妨害城管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至于对有人假借卫生费收摊位费的举报,济南市物价局再次提醒,经物价局审批的卫生费收费单位仅限城管局或城管局授权的单位,每收一笔卫生费都要开具票据,票据使用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清理城市垃圾,首先是鼓励自觉行为,如果商贩自行清理,就不需收取卫生费。收取卫生费的前提是有清扫卫生的必要及行为。”山东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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