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该五人中年龄最大的还不满18周岁,最小的仅15周岁。最终,民警将17周岁的郑某、刘某某刑事拘留,其他三人进行教育后,已交给其监护人看管。
对话案中人:
“感觉很刺激,没想过后果”
17岁的郑某被四名成员称为“包子”,是该团伙的“带头大哥”。21日上午,当记者在邹城市看守所见到他时,一脸稚气的郑某却表情镇定,丝毫没有害怕的样子。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郑某此前因打架斗殴曾被警方抓获,但因不满16周岁而免予处罚。一个未成年的男孩为何为走上犯罪的道路,记者与其进行了对话。
记者:为何想到砸车窗盗窃?
郑某:我们五个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感觉比较谈得来就经常在一起玩。因为我们都没有固定工作,手中的钱根本不够花。通过商量,我们便想到在晚上砸车窗,将里面的物品偷走。
记者:第一次作案是什么时候,当时害怕吗?
郑某:是在去年的11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那天晚上11点多,我们开车在济宁城区寻找目标,突然看到一辆停在路边商务车,并发现车内有个皮包。我立即拿上消防锤,与刘某某快步走过去将车窗咋碎,并将皮包拿走。但是包内只有几张名片,没有贵重财物。当时虽然有些失望,但感觉挺刺激的。
记者:盗窃得手的有没有贵重物品?
郑某:今年1月份一天的凌晨,我们驾车到滕州火车站附近,看到一辆轿车内有不少东西,便将车窗砸碎,从里面拿走了笔记本电脑、索尼相机、高档香烟,还有一箱酒。我们盗窃前都会用手电筒照着查看车内有无东西,一般不会盲目下手。
记者:你们盗窃时,有没有分工?
郑某:有分工,谁开车、谁望风、谁砸车偷东西,我们都是分开的。分工明确了,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手,即使被人发现也能尽快逃走。
记者:现在被公安部门抓获,你感觉后悔吗?之前有没有想过有此后果?
郑某:挺后悔的,当时只是感觉挺刺激,但这种行为毕竟触犯了法律,后悔也晚了。(记者 姬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