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兖州市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规模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农村居民购买大病保险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城镇居民由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农村居民每人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15元购买大病保险,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部分的合规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
兖州市人社局
兖州市卫生局
2
继续实施大病救助工程
兖州市财政继续列支1000万元,作为大病救助专项资金,尽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兖州市民政局
兖州市卫生局
兖州市财政局
3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为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达到8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按本人生前6个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抚恤金。
兖州市人社局
兖州市财政局
4
实施电子监控全覆盖二期工程
实施电子监控全覆盖二期工程,增设监控、网络连接、中心储存等设备,对改造或新建城乡社区安装监控设施,实现城乡监控设施联网。
兖州市公安局
兖州市财政局
有关镇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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