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套牌车驾驶员认为套用了别人的号牌,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闯灯、超速、逃避法律责任,但事实真的如此吗?近日,山东省邹城市交警大队便查获了一起套用他人号牌的案件,这辆套牌车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创下了50多次违法记录。而他将面对的不仅是套用他人号牌违法行为的罚款和扣分,还得为这50多次违章罚单“买单”。
2月22日下午,在山东省邹城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一个正在罚单上签字的男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只见他正拿着厚厚的一摞罚单一张张地签字,时不时地还会甩一下发酸的手腕。原来,这个签罚单的男子是因为套用他人号牌被查的,必须处理完套牌期间的违法,才能接受下一步处罚。
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北京某公司代表到山东济宁交警支队报案,称自己公司的一辆商务车从未到过邹城,近半年来却多次收到来自山东邹城的罚单,怀疑车辆号牌被套用。交警支队在核实情况之后,立即向邹城交警大队下发缉查指令。2月22日下午4时许,山东省邹城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黑名单系统提示,这辆牌号为“京****38”的套牌车正沿邹城太平路自西向东行驶。十多分钟后,山东邹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国际饭店路口将这辆套牌车拦截。“昨天踩了堆狗屎,我还以为会有好事儿呢,倒霉!”被查获后,套牌车驾驶员黄某对其套牌行为供认不讳,并满不在乎地如此表示。民警检查发现,除了套用他人号牌外,黄某所驾驶的商务轿车并没有合法手续。民警随即对黄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套牌的危害性。
最终,黄某因套用他人号牌、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加上处理其套牌期间的50个未处理交通违法,共处罚金8200元,记151分。据悉,目前黄某的驾驶证已因超分被扣留,需重新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