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下发处罚通知。王洪磊 摄
3月20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证件还不齐全,一加气站就开始为过往的出租车等车辆充装天然气。我们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加气站却继续从事非法充装活动。”18日,位于火炬路一加气站被济宁市中区质监局依法罚款25万元。
曾多次下发处罚通知,但未见整改
18日下午,记者跟随济宁市中区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济宁城区火炬南路的一处加气站。新落成的加气站占地几百平方米,红色的顶棚下有四台加气机,工作人员正在为排队等候的出租车等车辆进行加气。由于加气站内没有负责人,看到执法人员的来到,加气站内的工作人员显得有些“茫然”。“加气站之前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就开始经营,而且不配合执法,所以我们依法作出处罚。”济宁市中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加气站的工作人员。
据济宁市中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火炬南路路西有一家没有证件的新建加气站正在为过往车辆进行加气。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气站没有办理CNG充装证,而且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经登记注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无证上岗,并且该加气站也没有气站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日,市中区质监局对该加气站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要求加气站立即停止充装,但是该加气站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仍然继续从事充装活动。
2012年10月31日,市中区质监局对加气站下达了《封存通知书》,并将加气站在用的四台加气机器封存,但是加气站却撕毁封条继续从事无证充装行为。11月5日,执法人员再次封存加气机,加气站仍不整改,继续违法经营。
面对罚款,加气站方却否认违规经营
“该加气站主要是在没有办理好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提前进行经营活动,而且多次拒绝执行整改措施,所以要对加气站罚款25万元。”济宁市中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掌握的影像资料和出租车加气结算单等单据,质监局已经在2012年11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但是该加气站并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因此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19日,记者联系到了该加气站一位姓谢的负责人,他表示对质监局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并不认同。“加气站是在12月份取得的相关证书,在之前我们并没有实施经营活动。”该负责人称,对于加气站被封存等相关事情他“并不清楚”,他希望能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不排除最后采用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