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生意的张某平日喜欢上网聊天,其中与一个叫董现滨的网友尤为聊得来,两人不仅互留了电话,还经常见面聚餐无所不谈。在一次见面中,董某掏出几张人民币,一脸神秘的对张某说这是他韩国的朋友研制的仿真人民币,想在国内试试能不能花的出去。于是两人吃过饭后,张某很紧张的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付款,没想到店主接过钱看了一眼便放进了包里。张某紧绷的心松了下来,尝到甜头的张某很快把剩下的“假币”一花而光,这时张某想到自己欠亲戚家12万元债务,何不借此机会还了多年的债呢。张某便向董某提出想购买这种“假币”还债的想法,董某便让张某等他电话。几天后,董某便带了那位“韩国”朋友来到济宁约见张某,在任城区一家僻静的饭店包间内,韩国朋友把准备好的20万元“假币”交与张某验货,张某仔细检查后,将自己带来的五万元真币付给了那位韩国朋友。酒足饭饱后的张某匆忙回到了家,急忙打开包裹看看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却傻眼了,眼前的20万元,除了每沓的第一张是真币外,其余全是冥币,张某急忙拨打董某的电话,却已关机不知去向。如梦初醒的张某终于明白了,交往几个月的朋友竟然是个骗子。盛怒之下的张某来到任城区经侦大队报案,更让张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吃了亏上了当,购买假币的行为更是触犯了法律。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可惜一切都已晚了。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涉嫌购买假币罪,将董某刑事拘留,并不遗余力追捕另外两位当事人。
在此,任城警方提醒大家,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qq及微信等一些交友途径结交的朋友,发现有人制造、持有假币要及时报警不要贪图便宜,想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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