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减少,药械安全风险降低,医药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近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一系列文件,确定2013年药械监管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药械生产环节监管。定期组织召开药械生产、药品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调度会议,全面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监督药械生产企业严格实施GMP标准;进一步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对药械生产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通过现场指导,及时发现企业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药械经营环节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础档案管理,按照一企一档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动态管理档案掌握及时准确,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药械经营准入管理,深入推进药械经营规范提升工程。加强对新办证药械经营企业监管,督导药品经营企业全面贯彻落实GSP,加强对GSP认证后跟踪检查。
三是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药械采购、索证、验收、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及时贯彻传达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规范药械使用行为。
四是以局创建“健康4+1”机关服务品牌为契机,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文明的药械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参加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示范评选活动。
五是开展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赋码产品(包括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四大类制剂产品及企业自主赋码产品)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情况,问题药品追溯情况。
六是做好药械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各药械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重点做好GMP、GSP、《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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