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建立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为使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电话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及时而出现越级访、群体访,泗水县民政局建立了信访案件督办制度,由信访接待室负责督促各业务科室限期办结、存档备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要求一天有调查结果,三天有答复意见。这一办法的实施,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办结率达到了100%,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未雨绸缪,在为民服务中抓源头预防
民政工作与群众接触广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系,做好民政信访工作不仅在于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更在于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密切联系,变上访为下访了解群众心声。主动接近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的基础,也是化解群众越级上访的有效措施。泗水县民政局于2009年建立了民政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了“走百村、进千户”大规模调研活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分为6个组,分赴泗水县100个村(居)随机抽取1000户民政工作对象,了解他们的所想所盼,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2012年以来,结合“第一书记”驻村活动,联系民政服务对象100户,主动向群众征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所想所盼作为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通过抓热点问题,顺民心、服民意,把问题解决在了基层。
二是将心比心,以多样化的救助回应群众诉求。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民政工作的资金投入,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扩大城乡低保救助覆盖面,大幅提高救助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0元,月人均补差从20元提高到110元,增长了55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150元提高到330元,月人均补差从70元提高到215元,增长了307%。实行“五保”供养资金泗水县级统筹,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600元和2100元。大力实施危房改造,投入资金1537万元,为927户农村贫困家庭改造农村危房2712间,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探索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实施了贫困家庭“白血病、尿毒症”患者专项救助,每月救助贫困家庭中的“白血病、尿毒症”患者每人500元,对进行器官移植和骨髓移植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目前泗水县贫困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得到了有效救助,此项救助措施被群众形象的称为“续命钱”。这些惠民政策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减少了信访量。
三是阳光操作,用透明的政策赢得群众信任。泗水县民政局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民政工作公开力度,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民政事务公开栏,全面公开民政各项业务的服务范围、流程、时限等。在局机关设立了优抚事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优抚政策、抚恤补助标准等。在《泗水大众》开设了民政专栏,及时发布各项民政救助活动。特别在退伍士兵安置方面,积极推行“阳光安置”,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做到出题、印卷、考试、批改、成绩公布半天完成,杜绝暗箱操作。自2010年实施重点安置政策以来,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499人,采取“阳光安置”的方式,将60名重点安置对象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另外,设立了退役士兵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谋职业率达到88%,无一人对安置工作提出异议,实现了当年接收当年安置,连续多年在济宁市率先完成安置任务,用实际行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减少了因信息不公开引发的涉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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