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考核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考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兖州党建网(www.yzdj.com.cn)和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nzhoursj.gov.cn)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3753806
附:2013年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
山东省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