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 李平
本报讯 “截至6月30日下午5时,全区公安机关外借警车170辆,外借警牌138副。”7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耀远在消息发布会上,通报了广西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据介绍, 五六月份以来,广西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中,已经持续3个月在公安部量化考核中排名全国前列。
截至6月30日,在警车管理方面,全区公安机关共查纠、补办和完善审批、变更、登记等手续431辆,查纠擅自或不按规定涂装统一外观制式、安装标准警用标记灯具、警报器的车辆95辆,查纠整治走私、盗抢以及拼装、报废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201辆,查没收缴挪用、套用以及捏造、变造的警牌392副,拆除、收缴警用标记灯具、警报器229个。查纠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157人,查纠非履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照交通信号标记、不服从交警管理96人,查纠滥用警用标记灯具、警报器21起,查纠警车私用和违规停放94起。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共改正违法违规扣留、扣押的问题29起,查纠未妥当保管、擅主动用的91起。截至目前,广西已有50名民警因违规应用警车被问责。
记者懂得到,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完善外借警车警牌回收的后续工作,如发明再有外借情况,将严惩不贷。对违背规定的行动进行严正处理,情节恶劣、成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义务。对于去向不明的警车、涉案车辆以及公安机关应用的桂O牌车辆、民用牌车辆、警用摩托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在7月份完成对此类车辆的清算和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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