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措施。其中,济宁市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建设民办老年公寓,目前济宁市吸收民间资本3亿多元,建成民办养老机构37处(已注册)、床位5000余张。
2008年起,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省老龄办要求,累计争取省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和“银铃安康工程”补助资金2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抓好民办养老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机构平等的待遇,并在税收和用地、用水、用电费用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邹谨表示,鼓励多元投入,把“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