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济宁兖州市粮食局《关于在全兖州市组织开展中央和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济粮发[2013]49号)下发后,兖州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本兖州市实际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首先,研究制定了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储备油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兖州市储备油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其次,成立了实物和仓储管理、账务、质量三个检查组,按照国家、省、兖州市粮食局通知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督促和组织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三是建立了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是要求检查人员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八个不准”作风建设规定,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如有违反,按照“七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
五是在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和储备油承储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认真填写工作底稿,坚持和认真履行检查和汇总结果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了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和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六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储备油库存检查数据的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有效避免和防止了失密事件的发生。通过积极努力和扎实工作,确保全兖州市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兖州市粮食局:孔媛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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