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小区物业借取暖费“捆绑”催缴物业费
齐鲁网10月2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 供暖季临近,取暖费的收取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可在泰安一些小区,业主在缴纳暖气费时,却遭遇捆绑缴费,物业公司表示采取捆绑收费实属无奈。
泰安信合佳苑小区的李先生去年九月入住该小区,今年10月份以来已经去物业交了两次取暖费,却每次都被拒收,物业公司称物业费与取暖费必须一起缴纳才可以。李先生:“去年装修房子的时候交了3000块钱的物业押金,说顶28个月的物业费,到现在我还不到28个月,他现在又收我们的,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不收。”
随后记者对泰安多个小区走访发现,不少小区都存在物业费与取暖费捆绑收费的做法,在泰安附属医院附近一小区物业负责人刘经理表示,一些业主拒交物业费,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为此每年供暖期前的"捆绑收费"也成了催缴费用的最后手段。“我们也没办法,收不上钱来公司没法运转,这都是被逼的是吧,现在唯一能卡住他们的就是让他们把这个供暖费和这个物业费一块交上来。”
据了解,《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物业服务企业捆绑收取物业服务费,如物业有捆绑收费的情况,业主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甚至诉至法律。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按照物业合同起诉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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