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述国家相比,美国人对自己的情报收集能力更为自信。美国前副总统切尼接受C N N专访时曾声称,美国的确拥有高超的情报收集能力,监听一个国家或一个领导人,甚至是一个盟国,美国都有兴趣。
德国《明镜》周刊称,美国政府反复声称所有情报机构做的都一样,这种说法不靠谱,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并非所有情报机构有美国那样的技术能力。
一名拉丁美洲国家大使在接受CN N采访时道出了“心声”:“美国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美国拥有经济和技术实力,我的国家没有那样做,因为我们一没有钱,二没有技术。”
仅仅为了反恐?
曾在英国《卫报》上帮助斯诺登曝光美国监控丑闻的记者格林沃德25日在英国《卫报》撰文称,美国政府强调监听是为了保护美国人不受恐怖分子袭击,是试图误导世人。他说:“我们的报道显示,美国监听那些为达成经济协议而谈判的会议、美洲国家组织、石油公司、监督矿业和能源资源的政府部门、民选的盟国领导人以及那些国家的所有国民。”
格林沃德质问:奥巴马总统和他的拥护者还能面不改色地继续坚持说,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
外交政策智库“加拿大大西洋理事会”的专家阿利森·哈尔斯塔(A llyson H aarstad)表示,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非常清楚美国对恐怖活动的持续担忧。疑问是,在多大程度上,这种关切能用来证明美国监听欧洲盟友是正当的?
他指出,美国的担忧与默克尔没有什么关联。默克尔领导的“基民盟”可能会与社会民主党组成执政联盟,并由此可能影响德国对北约在阿富汗行动的支持。这可能是美国采取监听行动的动机。
C N N分析称,美国之所以对世界领导人的电话通讯感兴趣,不乏政治上的理由。2010年欧元区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加强了对默克尔的监听,而默克尔在欧元区危机处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文章称,美国还想获得更多的他国信息,以在重大的外交政策问题上进行决策,例如叙利亚和伊朗问题。毕竟,盟国也不能完全指望彼此的忠诚。
美国实施监听的最大动机是什么?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朱锋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分析称,是希望巩固美国对全球政治、经济、金融系统的控制力,美国对盟国领导人进行监听是美国为保持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地位的必然选择。
监听有违国际法?
美国在海外搜集情报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美国国会上世纪70年代通过的《外国情报侦查法案》。2008年该法案的修正案通过,扩大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其它情报机构对可疑间谍和恐怖分子进行监听的权限,并保护与政府合作进行未获法院许可监听的电话公司,免于侵犯隐私诉讼。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法务副主任杰米·加法尔(Jam eel Jaffer)表示,N SA的拥护者声称美国之外的外国人隐私不受美国宪法保护。他指出,美国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要尊重美国人以及其他国家国民的隐私权。
这项公约于1996年生效,参加签署的国家超过160个。公约规定,对于公民的隐私、家人、房屋或通信,不得任意或非法侵犯。
芬兰人马丁·施凯宁(M artinScheinin)曾于2005年至2011年任联合国人权和反恐特别报告员。他指出,斯诺登泄露的文件显示,欧洲和其他地区民众的隐私遭到了大规模的侵犯。美国的监听涉嫌非法或任意侵犯隐私或通信。他相信,英国和美国一直在从事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活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唐小松教授指出,美国在对外关系中,将利益置于更高的位置。国际法在美国眼里,有时形同虚设。首先,从国际关系的道德层面说,监听盟友肯定是不道德的,严重破坏互信;其次,西方人特别重视隐私。从西方的价值观来看,监听领导人的隐私是一个严重问题。
德国和巴西正在推动联合国保护电子通讯的隐私。来自这两个国家的外交官正联合其他国家起草一份联合国大会决议,呼吁保护网上隐私。分析人士认为,虽然该决议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得以通过,会是对美国监听行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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