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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率先试点劳教改革 劳教所或转为轻刑监狱

时间:2013-11-17 19:16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原标题:济南率先试点劳教改革 劳教所或转为轻刑监狱

     专家建议

  废除劳教制度,就是把过去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没有经过审判就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制度取消,是对人权保障的一个重大贡献。人们生活在社会上感到更加安全了,对国家的信心也更足了。

  今年7月,济南暂停劳教审批的消息: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劳教所未进新学员,正在劳教的学员数量也锐减,公安部门也暂停劳教审批。济南市劳教所未进新学员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已逐步暂停劳教审批,造成劳教人员数量大幅减少。11月16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全国“劳教制度改革”的大环境背景下,济南市劳教所之前的劳教学员已于今年8月底前全部实现到期解除劳教,目前所内实际已无劳教学员。

  目前,济南市劳教所也面临“转型”。记者了解到,劳教所内的部分干警已开始到济南监狱挂职锻炼,还有的充实到社区内的司法所学习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之前有部分山东的劳教所向戒毒所转变。另外还有业内人士称,济南市劳教所有可能会转变为轻刑监狱。由此看来,济南市劳教所的具体转型方向,目前仍未有明确答案。

  专家观点

  劳教废止后五部法律要修改

  王公义(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

  “对于当前劳教管理的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人员,应判为‘社区服务刑’,到社区劳动,或为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服务”。应恢复工读学校,以解决“问题少年”的国民义务教育问题和少年犯罪后不作刑事处分的教育问题,填补劳教制度废除后的空白。

  王公义教授强调,废除劳教制度后,关于原来属于劳教对象的那部分人如何分流,都需要修改相关法律,相应地需要改有关的罪名。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等相应条款都需要改,然后才能把应该送监狱的、送社区矫正的、送工读学校的不同类型的人进行处理,否则无法处理。

  因为这些人是客观存在的,这些人是必须要管理的,否则社会上的其他人就没有安全感了。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对这些人必须要分门别类,运用不同的法律形式去规范他们。

    相关链接

  北京最著名劳教所改为监狱

  16日上午记者在团河劳教所了解到,这处北京市最著名的劳教所,已于今年7月改名换牌为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

  2012年8月14日,北京、广东、河南、山东等省市的共10名律师联名向相关部委发去《关于劳动教养制度废改之前进行技术调整的公民建议书》,建议针对劳教聆询制度空泛、决定和审批秘密化、律师会见难、年龄无上限等五大弊病进行调整和规制。作为10名上书律师之一,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卫国曾介绍,他与其他9名律师多年来一直关注劳动教养制度,唐慧案发生后,他们经过商议,决定以联名上书的形式,提出了对劳动教养改革的最为迫切的多条意见。同年8月30日,有媒体报道,全国当时有4个城市正在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后经证实,这些城市分别为南京、兰州、郑州、济南。

  被舆论关注的“上访妈妈”唐慧———

  “那个地方终于要没了”

  2006年10月,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被胁迫卖淫,但案件被公安机关一拖再拖,之后虽然立案,但犯罪嫌疑人普遍被轻判,甚至制造“立功”假证据,妄图减刑(2010年重判,为死刑、无期徒刑)。唐慧因此走上上访之路,却于2012年8月被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该事件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直击我国的司法公正和劳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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