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微山县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济宁市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子女代为申请。无子女或子女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微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微山县级民政部门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从下个月起发放高龄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高龄津贴发放由微山县民政部门负责,与低保金按月同步发放,分别标注。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高龄老年人的审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确保高龄津贴及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财政部门要安排好专项资金,确保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到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