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试行劳动用工实名制
时报12月5日讯 (记者张晓莉)12月5日,记者从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会议上了解到,为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济南市今年将试行建筑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应实施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筑施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具体是指通过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建立动态反映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负总责,必须督促分包企业及时与所雇用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务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注明工种或岗位、工资支付的时间、标准、支付形式等,并将有关材料汇总留存备查。
总承包企业承建的每个项目均应建立劳动用工实名制台账,详细登记每一个务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编号等信息。每月5日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月《济南市建筑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花名册》。
同时,总承包企业应及时收集、汇总、统计所有务工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制作《济南市建筑施工现场劳动用工考勤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务工人员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着位置张贴公示。
建设部门还要求,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及工资发放台账。每月底之前,督促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务工人员实际应得工资额,经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务工人员个人手中,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银行发放。
对于退场的务工人员,分包企业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并填写《济南市建筑施工现场劳动用工退场清算表》,并由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做到人走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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