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12名县处级干部落马 2949人涉刑事犯罪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段连才作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 李刚/摄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949人,依法办理走私、非法集资、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163件,查办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66件,12名县处级干部落马……1月10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段连才在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一串串数字闪现出一个个工作亮点。
查办24起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案件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服务蓝色文明幸福之都建设等意见22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查办危害环境资源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办理走私、非法集资、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163件,查办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66件。
完善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机制,创新开展“百名院领导对接服务20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活动,与419家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涉法问题184个,配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71项。
针对非法采矿、盗采海砂等严重危害环境资源的问题,检察机关严肃查办了24起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放任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并深入查漏洞,细致找原因,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17份,协助制定完善制度135项,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了“生态城市、美丽烟台”建设。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949人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949人、起诉5896人,进一步增强了百姓安全感。
针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和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和监督立案46人。
除了打击违法犯罪,检察机关还用融法理情于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对220名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纷争引发的轻微犯罪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使亲情得以维系、社会得以和谐;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构建品行调查、心理疏导、记录封存、案后帮教“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对12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了宽缓处理,使20人重返校园,有5人考入大学。
12名县处级干部落马
2013年,检察机关加大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把惩治腐败的矛头指向对改革发展破坏大、对群众利益损害大的职务犯罪。
共立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29人,其中大案要案189人,查办县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52人;法院已判决229人,全部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重拳反腐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注重构建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基础、监督为保障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组织警示教育1450场次,受教育6万多人次,制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9500条;创新预防志愿者制度,与市纪委联合发文,聘请志愿者321名,协助开展预防工作,探索社会化预防的新路子。
严查涉农、食品药品和社保领域职务犯罪
围绕解决发生在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了查办涉农、食品药品和社保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