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17条《规定》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
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今日报道》
齐鲁网济南2月1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今日报道》报道,济宁市纪委监察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规定包括:禁止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接受礼金、礼品;不准使用公款、公车、公物等17条内容。同时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报告纪检部门,并向社会公布12388举报电话。
延伸阅读:济宁:17条《规定》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聊城官员操办婚丧嫁娶须报告 办婚宴不得超20桌济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如违规 可拨12388举报烟台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