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2月19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车改革方向已经确定,但在中央车改实施细则出台之前,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仍然执行2012年出台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正省级领导干部可以配备排气量2.5升(含)、价格38万元(含)以内的轿车,副省级领导干部可以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价格28万元(含)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价格18万元(含)以内的轿车。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公车改革"时间表",按照我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确定的"路线图",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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