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空气质量,切实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金乡县环保局积极出台措施,强力推进雾霾天气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城区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深入开展水泥砖瓦行业专项治理,对辖区内水泥、砖瓦行业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8家重点水泥砖瓦企业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做出硬性规定,要求企业保持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厂区进行硬化,原料车间采取遮盖、喷淋、封闭等措施控制,厂区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对逾期完不成任务的,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大集中供热力度,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目标任务,完成城市规划区热力覆盖区燃煤锅炉及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30余家的拆除工作,为确保民计民生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加快义达热力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进度,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提升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全面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新车、外地转入车的环保监管,加速淘汰辖区内全部黄标车、老旧车辆。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管理。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并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办理服务窗口。加大黄标车淘汰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截止目前,共发放环保标志40547个,其中绿色环保标志38232个,黄色环保标志2315个。(金乡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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