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吴书光)山东陵县公安部门近日通报,在河北省平山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陵县公安部门日前抓获潜逃15年的公安部督捕逃犯刘某亮,现年54岁。1999年,刘某亮因涉嫌杀害12人而远走他乡。
1998年1月,刘某亮伙同他人在政府大院会议室抢夺其村庄账本,被陵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捕,他遂对该村村委会干部怀恨在心。
1999年6月13日,刘某亮诱骗沿街叫卖冰棍的赵某岐(已于当年被判处死刑)称其想教训与其有过节的村民,想在其卖的冰棍上涂抹药粉让他们闹肚子,赵某岐同意后,刘某亮将提前购买的“毒鼠强”抹在冰棍上,并让赵某岐到与刘某亮有过节村民的麦场附近叫卖,后致该村购买赵某岐冰棍的13人中毒,12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件发生后,陵县公安局在当年开展了大规模的追捕行动。办案民警排查了刘某亮的所有社会关系和亲朋关系,并到天津、河北等他曾经的打工地进行数次抓捕。当年刘某亮被定为公安部督捕逃犯。十余年来,陵县公安局从未放弃对刘某亮的追捕,特别是2011年“清网行动”中和2012年“攻坚行动”中,均将刘某亮定为目标逃犯,成立专门追逃小组,进行分析研判。
2014年1月,专案民警发现一可疑人员与刘某亮有关信息吻合。陵县公安局对该人的活动轨迹进行了分析研判。1月29日,民警化装侦查,在河北省平山县抓获刘某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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