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庄单独两孩生育证可以办了
枣庄市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办理二孩生育证。16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口卫生计生委获悉,省计生委近日专门出台了《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对办理生育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和申请生育证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单独两孩生育证办理已于15日起接受申请和预约,为了方便群众,市里即将启用生育证网上申办和登记系统。”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刚刚出台的《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主要适用对象为女方户籍在山东省的夫妻以及男方户籍在山东省,女方户籍为外省,已纳入山东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夫妻。对本省居民涉外生育,以及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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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申请程序
据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例》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程序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一、申请。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填写完申请表的夫妇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或预约:
(1)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2)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3)通过“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预约办理,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初审通过结果在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居)公示5个工作日(城市城区的公示地点在夫妻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视情掌握),对无群众反对的初审意见报送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四、批准。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发证。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填发《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在《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中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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