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三个相关部门的回应存在矛盾之处,让人费解。陈先生认为,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关于招生简章上传失误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记者采访几个小时之后,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对其官方网站上的《201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报到注意事项(修改版)》文件内容,进行了两处明显修改:第一,删除了引起争议的、有关收费标准的第二条第二款,全文不再提及学费一事;第二,删除了青岛大学财务收费科的联系电话。
呼吁“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事实上,今年MBA学费突涨,青岛大学并非个案。
今年6月下旬,有中国海洋大学MBA新生在网络论坛反映,该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宣布将学费从往年的3年3.3万元提高到7.8万元,并明确表示“学校正在向省物价局申请备案工作,如备案后标准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与青岛大学不同,中国海洋大学在此前的招生简章中并未明确说明学费标准。但这种相较往年大幅度的上涨,也引起了MBA新生们的不满。
陈先生表示,学费是考生报考MBA前选择学校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学校如果酝酿涨价,就应提前告知考生。这样考生也有心理准备,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报考或调剂到价格可以接受的学校。但是,学校直到6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才告知学费要上调。这时,考生已经错过了所有学校的调剂机会,无法再选其他学校。如果不愿接受,只能再等一年。“这是对考生知情权、选择权的极大的不尊重。”
律师认为,学校在先前公布的招生简章里,没有把可能发生的提价情况告知考生,存在过失之处。报考是一种双向选择,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是一种“要约行为”,学生的报考行为是对“要约”的承诺,这就构成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在双方缔约过程中,学校应披露足够信息,尤其不能隐瞒与缔约有关的收费信息。否则,便存在误导的嫌疑。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合同条款,都将形成违约行为。
陈先生认为,即使现在物价部门批复同意提高MBA学费,学校也应该从今年的招考开始施行。去年报考、现已被录取的新生,应该执行当初公示的收费标准。因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早有规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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