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他的人,无不被他的笑所感染。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他耐心地抚平怒气,笑容温和;年轻同志犯了错,他细致地一一指正,笑容和蔼;群众遇到困难找他帮忙,他有求必应,亲力亲为,笑容亲切……
他,就是陈新宁,生前曾任山东省金乡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他所在的科室,2009年被山东省纪委评为“2004至2008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济宁市纪委监察局、济宁市人社局评为“2009至2013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他本人自2005开始,连续8年被金乡县委县政府给予“嘉奖”。
然而,2014年5月9日这一天,陈新宁离开了他钟爱的事业和牵挂的百姓。生前,百姓是他的亲人,只要事关群众利益,即使再苦再难,他都要积极呼吁;事业是他的挚爱,即使身患重病,他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的本色,谱写了一位堪称时代楷模的先锋壮歌。
5月11日,金乡县,阴。
如同当日的天气,金乡县纪委的干部们内心沉重。这一天,是他们并肩作战的战友——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新宁出殡的日子。
这一天,陈新宁帮助过的群众、曾经被审查过的干部和不相识的群众近千人,自发从四面八方赶来为他送行。金乡县羊山镇沙沃杨村村民张效力也是其中一员。
“他是我们村低保户的大救星啊。他走得太早了,还不到40岁,真是可惜啊!”张效力几度哽咽。
时针拨回到2012年5月,两封举报信几乎同时转到陈新宁手里,一封是举报胡集镇周大楼村村干部赵某某,另一封举报羊山镇沙沃杨村村干部杨某某。
“都是关系到村干部在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款、办理低保申报时索要好处费的。”该县纪委一位干部说,“陈新宁平时最见不得群众受委屈。那几天,陈新宁头痛得厉害,领导准备把案件转交给其他干部。”
“我没事,还是让我去吧。”陈新宁主动请缨。为尽早查个水落石出,他连夜与同事们制定了调查方案。
案子进展不顺利,陈新宁和同事挨家挨户走访群众;一些知情人害怕村干部打击报复不敢作证,陈新宁晚上到知情群众家里讲政策、谈利害关系,打消其顾虑……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陈新宁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两个小时。头痛发作时,他经常使劲地敲打头部或者把头浸在凉水里冰一会儿。同事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都劝他去医院看看,可他总是摆摆手说:“没事,正是案子的关键时期,不能耽误。”
经过努力,陈新宁等人查清赵某某、杨某某在办理危房改造和低保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赵某某作为村里的党支部书记,在帮助村民申请危房改造项目时,借机向村民索取“活动费”据为己有;村干部杨某某在协助本村村民办理低保时,擅自收取“手续费”用于吃喝。随后,赵某某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子查清楚了,但陈新宁仍然心事重重。他翻阅了最近几年查处的案件,发现在反映农村问题中,不少是在落实危房改造、办理低保、小麦补贴等惠农政策方面的。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是不是都落实到位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不是都得到了保障,是不是应该对所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清扫”?
在他的建议下,2012年7月,金乡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针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那以来,涉及惠农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信访件明显减少。
但也是从那时起,陈新宁的头痛更加严重。“车都开不了。”陈新宁的妻子李欣花说,“那时候,陈新宁的头痛病已经三年了,他一直以工作为借口不去检查。后来,在金乡县纪委领导的‘命令’下,他才去了医院。辗转济南、北京多家医院后,陈新宁被确诊为脑部胶质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