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上级要求,金乡县食药监局积极部署,严格审查,在积极开展“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
领导重视,制定方案。自活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督导组,并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开展“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专题培训会议,激发餐饮单位的参与热情,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形成良好氛围。
提前介入,帮促指导。对于申报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和街区,该局按照方案规定的标准提前对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帮助申报单位提档升级,提高验收通过率。
截至目前,共申报“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4家,示范食堂2家,示范街(区)2条,正在等待上级验收。(寻甜甜 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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