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对记者说:“每年都会组织镇里、村里、煤矿到村民家里去测量。每年发放赔偿款项时都会由村民签字领取,并且也已经在村委会的公示栏里进行过公示。”
但有村民反映,自己家收到的全款仅仅2200块钱,这与当初煤矿和村委签订的协议不符。
王书记表示“2400块钱也是争取来的,不然不会这么多。村里的水泥路、广场、办公室、娱乐,都需要资金,所以发放给村民2200块钱。从中拿出去的这200块钱,的确还没有告知村民。”
“至于去年的赔偿款,房屋裂缝的确实已经发放了,但土地的赔偿,我不是很清楚。”王书记说,“今年的赔偿款总共是103万,因为煤矿的效益原因,先给了村里60万,由于四月份已经测量过了,所以赔偿款会在春节前发放到村民的手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而事实上,依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承担治理任务的煤炭企业,难以独立完成塌陷地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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