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1月1日讯 高女士2008年在临沂沂水买了一套房子,直接跟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却说,她手里的合同是无效的,这让高女士感到很担心。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临沂沂水市民高女士告诉记者,“房管局显示不是我的名字,我买了房子,就在这儿住着,从2008年到现在,住了有7年多了,我担心以后别人问我要这个房子。”
高女士说,她手里的购房发票、交的房屋维修基金等所有票据上,都打印着她的名字。可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网上备案房子归肖某。
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能肯定高女士手中的是无效合同,至于开发商为什么要跟高女士签这份合同,他们就不得而知了。随后高女士来到沂水三众房地产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沂水三众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我给你说什么情况。当时,那套房子卖给肖某,后来,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司里收回来了怎么着,当时他办贷款了,按照咱县里的规定,你必须还清贷款,才能退抵押,退了抵押以后,没接着把这个备案取消了,接着就卖给了你们,导致房管局备案还是肖某的,这个原因不在你身上。”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他们当时已经把购房款退给肖某了,因此,不存在肖某来跟高女士争房子的情况。
沂水三众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诺,他们会尽快的帮助高女士把房产证办出来。
沂水三众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你等等,把原先备案的那个抵押合同找着,拿着俺这边存档的甲方的合同,一块儿去房管局,把这个备案取消了,你把你的材料提交给小陈,把房管局的备案改成你的,接着办出房产证来,就是你的名,还是一手房。”
临沂沂水市民高女士:“她说就是这个房子,先卖给了别人,然后档案没撤,又卖给了我,她说20号保证给我办出房产证来。”高女士期待房产证早日办下来,房子在自己的名下,住着才放心。(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 原标题:临沂:一房出现两主 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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