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深化陪审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
齐鲁网济南11月7日讯(山东台 王厚兵 邓杰 枣庄台 侯晓文 姜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枣庄法院系统创新推行“多员合一、一职多能”的人民陪审工作新机制,陪审员不仅在开庭审判时和法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还参与人民调解、审务督察。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不久前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具有会计审计的专业背景王玉立,是这起案件的2名人民陪审员之一。
滕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王玉立称,“这个案子我就从我的专业,这个会计审计这个角度给审判长提供这个专业方面的一些(知识)优势互补。”
按照枣庄法院首创的“双随机”参审机制,选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时,要先从所有的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则从相关领域的陪审员中随机抽取。
滕州市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彭晓彤称,“能听到不(仅仅)是从法律的角度,而是从经济的角度或者人民群众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的一些新的观点。”
而在选聘人民陪审员时,枣庄法院则改变了以往组织推荐为主的模式,通过个人报名等方式 “海选”。新增加的人民陪审员80%来自基层。去年起,枣庄法院系统不再聘任司法联络员、社会调查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而是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增补为人民陪审员,实现“多员合一”。除参与案件审理外,人民陪审员还参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审务督察和执法执纪监督等各项工作。去年以来,枣庄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1880件,参与协助执行642件,参与信访案件化解88件。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家金称,“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保障人民陪审员享有与法官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办案的质量。有效的推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原标题:【依法治国山东实践】枣庄:深化陪审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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