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要求英语专业的岗位,笔试前测试10分钟英语口语,口语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准考证》、《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人才测评,并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四)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在进入考察人员中递补。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人员。
(五)体检。安排拟雇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4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7-3255927
邮 箱:jngxq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海川路8号高新区产学研基地D3座人才联盟405室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附件: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