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历城法院庭长王诗和:不满房屋补偿协议可提行政诉讼

时间:2014-11-26 13:09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齐鲁网济南11月25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谢书波)今年1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该法实施24年来的第一次修改。

  新法的实施将给老百姓打官司带来哪些变化?立案范围扩大后有哪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哪些依然无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呢?

  带着这些问题,齐鲁网记者采访了历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诗和。

  民事基础法律关系未纳入行政诉讼范围

  王诗和表示,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扩大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案范围,对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将会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但是,仍然有部分案件,依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范围。

  王诗和认为,基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合同纠纷、需要以民事纠纷的裁判为依据的、部分行政程序性的案件依然无法直接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济南市历城区张某租赁了刘某位于主要交通干线的一处房产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过程中,张某为了扩大生产,与刘某协商共同出资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盖一层,刘某随后办理了房产证,张某对二楼进行装修用于生产。

  租赁期限结束后,刘某决定不再将房屋租于张某使用,双方产生纠纷,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刘某的房产证,理由是当初自己参与出资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空调等家电。

  王诗和表示,该案例中张某提起诉讼所依据的是基于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双方的合同纠纷并不因为房屋管理机关为刘某办理房产证而产生其他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的纠纷问题,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并不能因为“房产证”的存在而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扩大了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但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依然没有被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

  想撤销婚姻登记?需满足特定条件

  案例:孙某是济南南部山区的一个小伙子,由于家庭条件不是很好,30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南方某偏远地区的女子范某,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好景不长,短短半年时间过后,范某不辞而别,孙某多方查找也没有再能联系上范某。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其与范某的婚姻登记。

  王诗和告诉记者,类似的案例历城区人民法院今年已经受理过六七起,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婚姻当中的女方“失踪”,男方则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王诗和表示,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自然人身份都真实的话,即使像当事人说的那样“媳妇跑了”,也只能按照一般的离婚程序进行,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

  “事实上我们司法实践中也有一类案件,就是一方婚姻登记人的身份造假”, 王诗和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当事人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在登记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提交材料不全,导致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或者当事人提供伪造的身份证明,婚姻登记部门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辩明真伪,导致婚姻登记主要证据有误,法院一般会撤销婚姻登记”。

  房屋登记纠纷:要先解决民事争议

  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村改造、片区征收在许多地区大面积开展,由此产生的房屋继承、产权纠纷也不断增多。

  历城区的老范有2女1男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多年。自己的宅基地被征收以后分到了两套房子,因为小女儿平时对自己比较照顾,于是老范立下遗嘱将其中价值较大的一套房子留给小女儿,另一套由其他子女平分。

相关阅读
  • 山东空气质量补偿金翻番 好转一微克奖励40万元
  • 禹城:屋前盖起三层教学楼 村民要争“采光权”
  • 万达投资山东1300亿元 新建39个万达广场及文旅项目
  • 山影集团与鲁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推“鲁剧”精品
  • 孙丕恕随习主席访非 浪潮与南非签署2亿美元销售协议
  • 济青高铁和高速改扩建工程超过36000亩 补偿标准上调
  • 聊城通报5起违规问题 多名干部侵占补偿款受处分
  •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等三因素致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增高

  • 上一篇:德州凯迪花园小区暖气管道被锯断 物业称“已供暖”
    下一篇:济南公交卡网上充值有望公测 网点无法满足市民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