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有1800余名服刑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监狱系统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余刑不足两年、身体健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学习能力且符合年龄条件的服刑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统一的培训学员信息。
孙长言告诉记者,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技能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低于300课时,实际操作课时不少于总培训课时的70%。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视为培训合格。培训后,参训人员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可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该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含金量较高。”
截至目前,全市已在邹城监狱、鲁西监狱、鲁南监狱、鲁宁监狱、任城监狱、微湖监狱、运河监狱、济宁监狱等8个监狱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29期,已经有1800余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其中700余人参加了就业创业培训,1100余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特写
“有一技之长,咱心里有底了”
4日上午,山东运河监狱缝纫服装班鉴定考试现场,老刘认真地做着手中的衣服,从未做过针线活的双手,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训,现在已经能熟练地使用缝纫机了,也能自己独立做衣服了。“现在,缝纫的基本运用都掌握了,一些做衣服时的技巧也都记在心里了。出狱后,不管给别人打工,还是自己开个小店,都能胜任了。”说起现在自己有了一技之长,老刘已经开始期待走出高墙后,重新开始的美好生活。他说,之前总担心自己不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有时不敢想象重新面对生活时自己将是怎样的生存状态。“有了一技之长,咱心里就有底了。”老刘信心满满地告诉记者,2017年等他出狱时,他将更有自信地面对新生活。
短评
再次归来,适应社会更关键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句台词:“这些高墙还真是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对它习惯了,等相当的时间过去后,你还会依赖它。”在多数人的眼中,高墙内的服刑人员失去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自由,更在心灵上受到禁锢。
由于长期与社会隔绝,服刑人员无法目睹外面世界的风起云涌。走出高墙后,不少人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面临现实的生活,他们无所适从,无奈之下,再次酿下恶果。追根溯源,从一定层面上来说,是由于长期与社会脱节,无法再次适应社会。因而,就此来看,对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培养他们适应社会、具有生存能力的关键之举,这样,也能从根本上让这些特殊群体重新回到社会时,实现自我价值,找到社会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