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月22日讯(记者 秦霞)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布《201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山东省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了49.95万人,占全国总量的6.87%,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46.35万人,师范类毕业生3.5万人。截至2014年12月底,共有45万人落实了就业单位,总体就业率达到了90.1%,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5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2014年,山东省有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共144所,非师范类毕业生46.35万人,比去年相比减少1.01万人,较少比例为2.13%。
专科生就业率最高
从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来看,截止到2014年12月底,山东省46.35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有42.40万人落实了就业单位,总体就业率为91.47%。其中,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总体就业率分别为87.22%、88.75%和93.98%。
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表现不突出
《报告》称,根据近两年的就业监测数据表明,女性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在我省表现的并不突出。截至2014年12月底,男生就业总体比例为91.75%,女生总体就业率为91.19%,男生仅高于女生0.56个百分点。
企业仍是大学生就业主要去向
《报告》指出,目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计划管理日趋完善,岗位数量的增长非常有限,因此大学毕业生进入这些单位已经越来越困难,企业仍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去向。截至2014年12月底,签约企业的占92.37%,其中国有企业21.48%,非国有企业70.89%;签约到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占7.03%。
对毕业生意向单位性质的调查数据显示,86.43%的毕业生选择“企业”,其中,选择“国有企业”的比例为19.58%,选择三资(或“外资”)、民营(或私营)等非国有企业的比例为66.85%;另外,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为10.24%。
近四成毕业生选择回乡发展
通过对毕业生的意向工作地点调查发现,选择回生源地(或家乡)发展的比例最高占38.97%,15.74%的毕业生选择留在毕业院校所在地发展。25.07%的毕业生对工作地点无所谓;而11.73%的人选择“省内东部沿海城市”
毕业生对工作满意程度的调查结果显示,59.60%的人满意,27.67%的人较为满意,而10.93%的人感觉一般,1.80%的人则认为不满意。
不同学历毕业生薪资待遇差距明显
对于毕业生的薪酬待遇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学历毕业生薪资待遇差距明显,学历越高,薪资待遇处于高位区间的比例越高,反之,越低。薪资待遇在3000元以下的,专科生占78.54%,本科生占70.28%,研究生占40.13%;研究生月薪在3001到4000元人数最多,占到了研究生就业人数的24.91%,月薪过5000元的仅有12.74%;本科生则有29.61%的工资集中在2501至3000元之间,占到了本科生里的最大比例,还有15.59%的本科生月薪低于2000元。专科生2001到2500元月薪比例最高,占31.27%。
毕业生初次签约具有一定盲目性
《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非师范类毕业生有2.05万人有过解约经历,解约毕业生中,14.86%的毕业生解约次数超过2次(含2次),甚至有少数毕业生解约次数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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