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手里的收据,抬头写着鑫顺通,盖得章为山东岳海汽车信息资讯服务有限公司(顾先生供图)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给顾先生的贷款结清证明(顾先生供图)
12月10日讯 近日,滨州的顾先生和管先生分别向记者爆料称,他们在4S店购买汽车时,4S店给他们找了担保公司,为他们全权办理了汽车贷款。但是现在贷款还完了,当时约定的保证金却不退还了。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关注质量》报道,滨州的顾先生称,他是2012年在惠民天津一汽鑫顺通4S店购买的天津一汽威志V5轿车,因为需要分期付款,4S店给他找了担保公司,全权为他办理了贷款。顾先生当时交了789元的保证金和2500元的续保金,手里有收据。当时说,等还完贷款后,没有不良记录的话,就把这两个钱全部兑现。但是现在贷款换完了,担保公司却人去楼空,钱也没法退还。
于是,顾先生找到了鑫顺通4S店,但是当时的汽车销售人员已经不在这家店工作,也联系不上。
顾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贷款结清的证明和一个收据,收据抬头写的是鑫顺通,但是盖得公章却是山东岳海汽车信息资讯服务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在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贷款结清证明里写到“您已完全履行完毕车架号为LFP73ACCXC5B*****合同号为983788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协议》项下的债务”,但是对于这个汽车消费贷款合同,顾先生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合同里具体有哪些约定的条款也不清楚。
随后,顾先生又找到了4S店目前的负责人王主任。王主任表示,由于当时他还未在4S店工作,因此对之前的情况他并不清楚。但是当时是担保公司向顾先生收的钱,不是4S店收的,而且收据公章盖的也是担保公司的章,顾先生应该找担保公司要钱。同时,他也表示会帮忙联系。
与顾先生的情况相同,滨州的管先生在2011年在惠民泽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期购买的比亚迪S6轿车,当时也是业务员全权为他办理了贷款手续,为他找了担保公司做担保。可是现在车款还完了,担保公司却人去楼空,2500元的担保金也无法要回。
管先生联系上了当时的业务员,但是业务员表示自己已经不在那工作了。与顾先生不同,管先生手里目前没有任何收款凭据,都被担保公司拿走了。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汽车销售行业业内人士姜华。他说,管先生和顾先生的事件应该定性为经济纠纷。谁收了钱肯定出具了相应的票据,比如收据上是盖了担保公司的章,就应该是担保公司收了钱,对这个事进行负责。
同时,姜华建议,顾先生和管先生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备,同时也呼吁消费者在购车缴纳相关款项的时候,最好是让4S店提供一个书面的证明,证明是4S店找的担保公司,如果将来钱还不完的时候,4S店是有连带责任的。另一方面,也要查看相关方面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所收款项是否合理。
最后,姜华表示,这件事情归根到底获益方是4S店,而且目前很多4S店都在收取这个款项。如果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必须要求4S店出具相关证明,以防后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