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2月18日讯 (记者 张雯婷 实习记者 王琦)18日上午,济南市物价局在济南世通汽车服务公司召开了规范汽车销售4S店价格行为暨现场观摩会。市物价局明确指出,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开展汽车销售4S店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各4S店明码标价和汽车维修收费公示工作。
4S店售车须按规定明码标价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汽车销售4S店价格行为的通知》要求,各汽车销售4S店须在商品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标明商品名称、产地、计价单位、产品规格配置和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关于汽车价格牌标注问题,“某汽车原价A元,现价B元”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按照物价局的规定,现价B元销售的前提是7日内销售记录有过以原价A元销售该型车辆的记录,否则将被定义为价格欺诈,可处以5-50万元的罚款。标准的标注方式应为“市场指导价A元,现价B元”。
所有消费环节提前告知顾客
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的汽车销售4S店,应在收费窗口或维修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经营者还应向顾客提供结算清单,标明车型、维修项目、工时数、维修金额等。“要改变以前那种营业员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的不透明的状况。”济南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郎咸勇说。
汽车销售4S店内所有消费环节均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在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予以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此次规范活动的试点4S店,汽车常用备件的价格已经以公示牌的形式挂在4S店的售后服务区和维修车间的醒目位置。其他配件价格集中整理在价格手册上,顾客可以查看翻阅。在整治活动期间,如果消费者发现4S店没有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价签,可以拨打公示牌上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者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进入市物价局的官方微信平台,查询价格政策。
2月起曝光4S店违价行为
市物价局要求,各汽车销售4S店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自觉杜绝欺诈行为。
据了解,本次规范汽车销售4S店价格行为活动从2016年1月1日到4月15日,分宣传实施、检查规范和总结汇总三个阶段。从2月1日起,将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价行为予以曝光。以此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维修行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透明的行业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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