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防城港6月9日电 (杨强 朱学泳 林树柳)9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对前广西来宾市副市长李启亮涉嫌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由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启亮在担负中共武宣县委书记及来宾市副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国民币97万元、美元3500元,以及价值国民币66969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此外,被告人李启亮还接收他人价值国民币逾10万元的免费装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启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方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动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义务。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邱鹏担负本案审判长,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文凯出庭支撑公诉。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