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深圳8月1日消息 (记者郑柱子)据中国之声《央广消息》13时48分报道,被誉为史上最猛交罚新规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动处分条例》将从今日(1日)正式施行。
深圳市充分借鉴香港、澳门等地成功经验,在特区立法权的权限内勇敢创新,提出的“累计加罚”“一违多罚”“社会服务令”等规定和制度属全国开创,综合利用多种方法进步违法成本以保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产生。
除了对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动处分严格外,《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动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看法》)对逆行、冲禁令或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违法行动,进步处分标准。与现行国家、省法律法规相比,单次处分从200元进步到1000元。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逆行、冲禁令或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违法行动,从第三次起每次处分2000元。新规对泥头车也拿出了最为严格的“连坐”措施和天价罚款。
根据本条例规定,重、中型货车超载30%以上的,除处分驾驶员外,还要处分车辆所有人、车辆应用单位;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载的,从第三次起罚款数额加倍。而在一年内超载三次以上者,每次的罚款高达8万元,即罚驾驶员1万元、车辆所有人2万元、车辆应用单位4万元、车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00元、应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00元。
深圳市交通部门突出了处分重点,强调了处分的现实针对性。比如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应用套牌假牌车等,都进步了处分额度。例如重、中型载货汽车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驶证,处分力度更大。新《条例》还将多次违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或产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逝世亡且负有事故义务的人员和单位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加大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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