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房子都面临维修的问题。(材料片)
7月1日起,省城住宅进行维修时可以应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本金和利息了。此前,只能应用利息。
据悉,《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措施》已正式出台并将于下月起施行。2001年9月13日出台的《济南市国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同时废除。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介绍,市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革,被称为房屋“养老金”。随着近年来建筑物逐渐老化,呈现维修量大增等一系列问题,但暂行措施规定,维修基金本金不可以动用,只能应用利息,远远满足不了需要。
为此,济南市拟定了《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措施》,措施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措施》最大的特点在于之前缴纳的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统称维修资金,在房屋维修时都可应用。此外,新《措施》还调剂了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变过去按房价3%交存为按多层每平方米60元、高层每平方米120元交存,同时明白了业主补交、续交等制度和措施。
按新《措施》,商品房房主累赘大幅减轻。以100m2、、均价8000元的房子为例,按总房款3%缴纳,需缴维修资金24000元,按新《措施》多层住宅只需6000元,高层住宅也只需缴12000元。
商品房按面积缴维修资金
标准按面积缴费
与旧措施规定商品住宅维修基金按房价3%缴纳不同,新《措施》规定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是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别墅每平方米20元,未设电梯的多层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房改房的维修资金标准不变。
工作人员说,新《措施》实行前,已按旧措施交存维修基金的,转为维修资金管理应用。